首 页

数字榆林

数字榆林动态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教室

数字证书

榆林经济

政策与标准保障
作者: admin  时间: 2008-2-21 2:27:09  点击:

 政策与标准保障

法规与标准保障是系统建设的依据和系统的实现信息共享的关键。

 政策保障

数字城市是一项新生事物,必须敢于开拓,积极探索。自下至上,自上至下,不断总结建设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政策法规,使信息化建设有法可依。对数字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等业务科学地规范和引导,保障数字城市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与数字城市相关的政策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国家法规包括两级:一是由国务院制定和颁布;二是由国家相关各部委办局制定发布。在内容上涉及与数字城市应用技术相关各行业信息技术政策,以及信息、网络、通信、电视广播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与安全规定。各部委办局制定的政策法规还包括建设领域内的信息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这些政策对数字城市建设有最直接的指导意义。如国家建设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6月公布的“数字城市示范工程技术导则(试行)”就对数字城市规划、设计与发展起了一个较科学的导引。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在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包括信息、网络、通信的地方管理规定和安全规定,以及建设行业内外的相关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等。榆林市政府应在建设“数字榆林”的实践中,逐步出台的《城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城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城市县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城市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办法》、《城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规定》、《城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一批信息化规范性文件,以加强榆林市信息化在统一规划、管理、监督与指导等方面的职能,以前瞻性、战略性、专业性的要求,推进“数字榆林”的建设,保证了“数字榆林”项目的建设质量,发挥最大的效益。

  标准保障

标准体系保障是实现数字城市信息共享的关键。各级城市政府,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数字城市建设中应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标准规范。在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建立完善地方标准体系来满足数字城市发展的需要,并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建立一套与国际标准兼容、国家标准相统一的城市各领域各行业各类型的数据标准、应用系统标准、技术应用标准与规范体系是数字城市的重要保障体系之一。

1、在标准编制中应遵守的基本要求

1)科学性,即标准体系层次划分和信息分类必须以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以及涉及的社会公共服务性质为主要思路和科学依据划分开,在行业和门类间相互交叉的情况下,应服从整体要求来划分。

2)系统性,即按照城市信息化工程的总体要求标准体系做到层次分明、合理、相互衔接的配套关系,反映出纵向顺序排列的层次结构。

3)全面性,即标准体系对其涉及各种技术和各种管理工作的数据对象,都制定相应的标准,并列入标准体系中,形成完整全面的体系结构。

4)兼容性,即优先选用国家和行业标准,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凡列入国家标准的不另行制定;

5)扩充性,即对技术发展有前瞻性考虑,根据发展的需要,采用有扩充性的数据标准。

2、数字城市标准体系涵盖的内容

数字城市标准体系大致涵盖以下几方面:

1)基础通用标准,由管理规定、方法标准、概念和基本术语等构成。

2)专用标准,包括管理办法、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空间数据标准、属性数据标准、数据库标准、软件工程和系统设计标准、系统建设文件规范与标准、城市空间要素标识规范和标准等。

3)专业标准,包括城市信息化规划、城市信息化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专业标准,涉及各子系统的数字标准和系统设计与集成。

4)相关标准,包括图形符号、制图标准、数据交换格式、信息共享系统安全与保密等。

5)技术规范,包括城市数字化软件测评和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业务应用数据库、系统实施与维护、网络通讯与连接等设计规范,数字社区和智能建筑建设的技术规范等。

 
相关资讯:
  单位地址:榆林市榆阳区上郡路34号 邮政编码:719000 联系电话:0912-3239681
制作维护:榆林市信息办 信息支持:0912-3283799 E-mail:ylxxb@ylit.gov.cn ICP备案编号:陕ICP备03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