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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和民间资本投入榆林生态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 admin  时间: 2008-2-22 17:17:08  点击:

 近年来,在国家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生态名市”、发展“生态经济”的号召下,各类企业如雨后春笋加人生态建设行列,诸多民营企业家纷纷筹资投人生态建设和生态产业,民间资本已成为我市生态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建设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

    一、民众投入生态建设的历史进程

    l、榆林民众投入植树造林的历史源远流长

    历史上的民众植树可追溯到公元前210年,秦扶苏、蒙恬镇守上郡时曾“垒石为城,树榆为塞”;魏孝文帝于太和9年忪元485)下诏:“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时种桑十株,枣五株,榆三株……”:1936111榆林行政督察专员富文提出“每人每年植树十株”,将榆林郊区划为三个造林区,进行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榆林历史上首次有了区域性的划区植树运动;民国时期,榆林县长贾路云号召民众在大街、二街、鸳鸯湖种植风景树,市民植树形成热潮;陕甘宁边区时期(1942),靖边县委书记惠中权为了改变靖边的生态环境,大力倡导民众植树防沙,提出“栽活一棵树,养活一只羊”口号,在全县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植树活动。并令各区、乡政府每年做出具体植树规划,由政府统一调拨分配树苗,监督群众按期栽活。毛主席指示:“发动群众种柳树、沙柳、柠条,群众是欢迎的。政府的任务是调剂树种,劝令种植”。惠中权的实践,成为我党历史上最早领导农民有组织地进行防沙造林的典范。至建国前榆林全区人工林面积62600亩,其中个人林占992%。

    2、榆林市生态建设阶段与成效

    榆林大规模的植树造林运动和生态建设工程大致上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至六十年代中期。全区大量植树造林。1958年,榆林地委提出了“要把榆林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决战在林草”的口号,掀起了全民植树造林高潮。据统计,年平均造林面积在60万亩左右。六十年代中期,植树造林成为榆林全区人民的中心工作,民众参与积极性高涨。榆林全区的大面积植树造林和生态建设就是在这一阶段打下的基础。

    第二阶段,六十年代末至三中全会前。响应中央植树造林号召,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三带一网”“四旁绿化”,林业生态建设有了新的内涵。七十年代初,榆林地委批转了《榆林地区农业工作纪要》,积极发展以木本粮油为主的经济林,实行“封山封沟封沙育林育草”、“自采种,自育种,自造林”的政策。至今在南部丘陵区可以见到的小片次生林区和北部风沙区的大型防风固沙基干林带,都是在这一阶段形成的。

    第三阶段,八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末。国家开始实施“三北”防护林建设一期工程。榆林地委、行署作出“大种百万亩柠条”的决定,同时制定了划拨“五荒地”、“小流域治理”、“个体承包治理荒山”等一系列生态建设政策,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区90%以上的农户承包了80%以上“五荒”地。每年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在100万以上,人均植树10株左右。

    第四阶段,2001年国家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和“三个百树”倡导提出以来。以农民个体户为主承包荒沙、荒山、荒沟的形式遍布全市范围。北部县承包荒沙、草库仑;南部县主要是承包小流域、荒山进行生态治理。在这些治理模式中,无论规模大小,大都是以自筹资金为主的。“退耕还林种草工程”和“三个百树”的倡导,吸引了大批民营企业家承包荒山荒沙,签订20-50年土地长期租赁合同。全市范围内大量的的民间资本投入生态建设,主要是在这一时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二、生态建设成效与典型分析

    1、榆林生态建设的基本成效

    数十年来,榆林坚持“南治土,北治沙”的战略方针,生态建设的成效在国内、外得到广泛关注。以下数据体现了生态建设的成效。

    造林保存面积:从建国前的63万亩增加到目前的1629万亩;在沙漠腹地营造起万亩以上成片林165处,建成了总长1500公里,面积175万亩的4条大型防护林带。

    林草覆盖率:全市从建国前的18%达到目前的398%。郁被度07以上的林草面积已达1500万亩。

    流沙治理:境内860万亩流沙有600余万亩得到固定、半固定,实现了区域性的荒漠化逆转,150万亩农田实现了林网化,恢复和改良草场2295万亩,沙区初步治理度达到691%。

    土壤侵蚀量:全市人黄泥沙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53亿吨下降到现在的29亿吨。

    沙丘年移动速度:从57降到168以下,沙区每年输入黄河的泥沙比50年代减少了76%。

    沙尘暴出现天数:每年沙尘天气由上世纪60---70年代的20多天,减少到10天左右。

    新增农田:通过引水拉沙、垫土改良、围堰造地等措施,在沙漠腹地,累计新增农田160万亩。

    榆林数十年来坚持“南治土,北治沙”的生态建设基本方针,是在国家、集体、个人多方力量投入生态建设才达到如上成效。

    榆林市的荒漠化面积均在“三北”防护林规划体系内,它的治理速度在全国来讲也是比较快的,在全国荒漠化普遍扩大的趋势下,榆林沙区在短短的四十多年时间里,率先实现了荒漠化的逆转。

    如今的榆林,176万亩基干林带、150万亩农田林网和230万亩零散林地将昔日肆虐的黄沙牢牢锁住,再也遇不到“大风一起、黄沙滚滚”的场面。

    2、民众和民间资本投入生态建设的基本分类

    民众,最确切的定义就是人民大众;民间资本,一种宽泛的定义是非官方的自由流动资金。我市投入生态建设的人士可谓五花八门,有下岗职工、离退休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干部、银行职员、教师、工人、农民、庙会人士等等,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士;企业类型有工、商、公司、矿业企业、饮食服务行业、机关、学校、群众团体等等,的确是包罗百行。估计榆林全市加人生态建设不同行业的各类企业约有200多家。

    民众和民间资本投入生态建设的类型不同,规模不等,其效果也不同。

    投资额度差异巨大,最低投入数千元,最高的投入3000万元以上;承包荒沙荒山面积不等,最少的10亩以下,最大的478万亩;承包年限不等,最低的20年,最高的70年;承包价格不等,最低的每年每亩租赁10(也有无偿的),最高每年每亩70元;民营企业规模与实力不同,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下,最高的注册2000万元;开发生态项目不同,从事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的各类生态产业;资金筹措渠道不同,有的是以家庭和工资收入为主,有的在企业利润中提取,有的依赖于国家政策性投资,有的则完全依靠银行贷款;生态建设的效果不同,有的企业资金、技术投入保障,生态项目成效显著;有的仅能维持现状,只能给基地工人发放工资,有的则彻底失败乃至破产,也有许多民营企业以圈地为目的,生态项目形同虚设。

    如果说农民个体投劳、投资也属于民间资本范畴的话,历史以来民众和民间资本就是榆林生态建设的主体力量。通过不同方式的调查了解,我市80%以上民营资本投入生态建设的企业,都是在国家政策与支持和保护的前提下,才投人生态建设行列的。

    3、民间资本投入生态建设不同类型的典型

    我市目前投入生态建设的企业、个体户、公司规模不同,投资额度不等,管理水平不一。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在国家政策支持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土地政策和经济、生态效益激发吸引了民间资本和广大农户治理荒山荒沟的积极性。政策是影响生态建设的主要原因。

    清涧县宏祥有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民营股份企业,成立于1999年,将红枣产业开发与生态建设融为一体,成功地运用“公司+农产+基地”模式。公司的产品远销国内北京、上海、深圳、大连等50多个大中城市。红枣系列产品在同行业中享有盛誉,年均销售达到4000万元。公司法人白如祥说,他毕生追求红枣产业化开发,公司扶持资助枣农建立6万亩无公害红枣基地,年均为每户枣农增加收入1000多元。

    米脂县银洲镇孟浩海将自己在外地搞建筑工程所赚的200多万元现金,用于承包孟岔村的300余亩荒山荒坡地。于1999年起栽植梨枣、骏枣等新品种枣树,利用自己建造的冷库保藏和收购鲜枣。将全村1600亩山地集中在9户农户进行统一管理经营。以市场为导向,带动了周边村一大批农户在石沟流域承包荒山栽植枣树。将生态建设与经济效益密切结合,在山区走出了一条土地流转集约经营的新路子。

    米脂县桥河岔乡远志山村高贵英是普通的一户山区农民,地处典型黄土丘陵区。在科技人员指导下,1989年在自己承包田开始种植经济林,完全依靠自筹资金治理荒山荒沟,经过十余年的不懈努力,在自己房前屋后承包的20多亩土地上栽种了果、梨、桃、杏、枣、葡萄等40多种优良品种,将坡沟烂洼整治成名符其实的花果山。周围村民纷纷效仿高贵英的治理模式,将远志山建成以经济林果为主的生态村。

  全国治沙英雄牛玉琴,从保护自己家园和承包粮田免受风沙侵害的朴素心态出发,进行植树造林。几十年锲志不移,坚持生态建设,成为闻名全国的治沙英雄和劳动模范。牛玉琴将国家和各级政府奖励她的二十余万元奖金,全部投入到她热爱的植树造林事业中。

    靖边县丽园公司经理王智,1992年承包了靖边县沙石峁林场1000亩荒沙地,主要以培育扩繁优质苗木为主,引进了近百种优良林草品种,年产值达300余万元。由于适应了市场需求,又有资金投人保障和规范的技术管理,将千亩荒沙地改造成我市第一流的民营生态观光园林小区。公司现申报计划,规划将靖边南郊荒沙地改造成具有显著生态特色的自然景观园区。

    清涧县农业综合开发公司经理杨文春于1999年在乡长岗位上辞职,变卖房产,举家从城里迁入乡村。承包了樊家岔农场540亩荒山,以农场为中心园区,带动周边8个村465户农民(1830)种植林草,并与465户村民签订了合作经营土地的协议,农民以土地为股份参与公司合作经营,采用“公司+合作组织+农产+基地”的方式,建设“万亩丘陵草场,万只养兔基地,万亩矮化枣园”。将单家独户零散粗放的土地进行科学规划,统一安排,合作经营,分户管理,共同受益,在偏僻山村里走上一条“以公司为合作组织的农村自治机制”新路子。

    神木县委干部张应龙于2002年辞职,放弃在大城市年薪20万元的高薪待遇,回家乡创办了神木县生态协会,投资160多万元,在被称为“神木原始部落”的秃尾河源头,承包了328万亩荒沙漠,创建了一处水源和自然生态保护基地。在毛乌素沙地无人区守护着50多万亩乔灌生态林。

    神木县金鸽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是一个股份制企业,于2001年承包荒沙2000亩,创办了一处集旅游业、林草业、养殖业于一体的生态园,在筹划建设过程中,未能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由于启动资金不足,导致这一很有前景的生态园区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难以启动运作。

    榆林地区五金公司经理杨红玮于90年代初,承包了2000余亩荒沙进行治理,带领下岗职工创办了榆林锦绣园农林牧综合农场。在解决部分下岗职工的工作后,全身心投入到这一创业园区开展生态建设,由于荒沙治理费用和承包费过高,长期来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每年的农场收入仅够承包费,而交付10余万元承包费后,又难以支付工人工资。园区产业不能形成规模,处于举步维艰的状态。

    各种类型的民营生态建设典型举不胜举。对事业的追求,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责任心,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激发驱使了一大批民间有识之士和民间资本投入了生态建设,如李守林、牛玉琴、石光银、王克华、杜方秀、杨红玮、孟浩海、高贵英、白如祥、杨文春、张应龙、王智等都属于这种类型的典型人物。

    三、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

    1、政策不稳定导致大面积毁林    南部丘陵区米脂、绥德、子洲等县二十多年生的大量生态林地被挖掉种植作物。最典型的几个案例是:米脂县景家畔刺槐林被称做“十里绿色长廊”,由于没有经济效益,国家没有补助,在村民和村委会的强烈要求下,两年全部毁光;米脂县高家沟村在陕西省黄土高原研究所的支持下,营造的300余亩有104个树种的“黄土高原丘陵区树木园”,因农民多年要求减免土地税费未能得到解决,结果在1990年一年内被全部砍光,仅留一个山头的一小片油松林;子洲县苗家坪乡张家湾、新庄保留了数十年的一个“老荒是闻名遐迩的“森林山”,因为没有国家补助费,八十年代被农民开垦种了农作物。

    七十年代初的“以粮为纲”和八十年代初“土地承包到户”,导致毁林垦荒风在南部县普遍发生过。总结这种现象,一是“以粮为纲”的策导向;二是这些林地只有生态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三是人均耕地少,几乎所有的村民都希望开垦所承包的林地种植农作物。

  生态建设是具有明显公益性、社会性特征的事业,其建设规模、力度、成效,在任何历史年代,有明显的时代特点。任何一个阶段生态建设的成效或失误,都是国家政策所起的作用。文革期间“一刀切、一窝蜂”极左思潮,使不适林种盲目上山、进沙,形成“一群杨”、“小老树”现象和七、八十年代初的毁林现象就是政策所导致。目前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停止后,能否保持住退耕还林()的成果,是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2、生态项目经济效益差 

    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市所有投入生态建设的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生态建设、产业开发方面都有着十分显著的公益性。总结榆林生态建设的历史过程,可以看出,民众是生态建设、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的主要力量。从五、六十年代单一的植树造林到目前的生态产业开发项目,企业规模大小、生态项目各异,普遍存在着经济效益差的问题,很多企业的生态建设项目利润率很低,难以稳定生态建设成果。

    3、林分资源单一生态环境脆弱

    榆林市年均降雨420mm和零下328~C极端气温的自然条件下,难以形成生物资源多样性的次生林区。丘陵区的高密度人口容量现状,也难以建设大面积的生态林。北部风沙区林分资源单一,低等次植物所占比例很大,生物植被脆弱;南部丘陵区生态林所占比例极低,难以扩大生物群落,水土流失总量下降,但干支河流含沙量与五十年代差异无几,影响着我市生态建设的质量。

    4、存在严重的重建轻管重点轻面现象

    我市目前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但资源环境的承载力有限。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分析全市的生态环境现状,仍然存在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现象。无论是国有林场,民营企业的生态建设项目和区域,北部县的乡镇、村大部分行道树长年不进行修剪管理,南部县的生态项目区有明显旱灾致死树苗的现象。全市的生态环境普遍存在重建设轻保护,重典型轻面上的观象。

    5、人口密度是影响生态建设的重要原因

    人口密度是直接影响生态建设的效果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全市平均人口密度81人/km2,北部59人/km2,南部158人/km2(吴堡199

人/kmo)。联合国粮农组织专家按照自然生态条件等综合因子计算,认为在黄土高原生态脆弱的环境条件下,人口适宜生存量是22人/km2,上限人口生存量是40人/km2。榆林人口密度高出人口适宜生存量的37倍,南部黄土丘陵区高出72倍。在每平方公里高达200人的黄土丘陵区,还有30%左右的非生产用地无法利用,实际上生产用地所承载的人口密度则更大,难以发展生态林。

    四、对民间资本投入生态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1、加强对生态建设的宣传报道

    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来看,生态保护职能已经成为国家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基本表现形式。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生态保护、生态安全、生态环境的职能显得日益重要。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提出创建“榆林绿色生态名市”、发展“生态经济”。要开动和利用一切宣传机器,加大对生态建设的宣传力度,对于榆林这块生态脆弱但外资蜂拥投资的开发热土,生态建设至关重要,要旗帜鲜明地提出“生态环境就是投资环境”、“生态建设就是经济建设”的口号,要让所有的榆林干部、群众认识到生态建设就是“实现三大战略目标”和“发展四大经济”的基础建设,让每一位榆林人都有一种潜在的“生态危机”和“生态安全”意识,充分意识到生态环境就是榆林的“绿色名片”。

    2、制定生态建设长效稳定的激励政策

    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号召植树种草,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同时带动了全市干部、农民和各界群众投入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实践证明,国家与地方政策措施是影响生态建设成效和民间资金投入力度的根本原因。目前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退耕还林政策对民众投入生态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保护和引导作用,特别在生态脆地区和人口稠密区,生态建设的功能和成效十分重要,只有保持国家政策的连续性,才能保证生态建设的成效得以持续发展。

    3、加大生态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资金保障的渠道很多,但归纳起来可大致分为四种类型,国家投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银行贷款。通过调查了解到,对于民间资金投入生态建设,全部都是在自己筹措资金的前提下,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全市投人生态建设的民营企业,约有40%左右申请得到了银行贷款支持,约60%得到国家的支持。   

    对于民众和民营企业所投资生态建设项目,如具有显著的生态改善和环境保护的公益性,必须得到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特别是对于像牛玉琴这种类型的生态治理典型,国家要按年度划拨养护管理费,才能使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巩固发展。

    4、进一步放宽土地流转地方政策

    调动和激活民众与民间资本投入生态建设,最基本的条件是必需有自主经营权的土地。无论是较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公司,还是小公司和农户,凡投入到生态建设中,都应拥有一块土地。在国家现行政策保护的前提下,如果地方政府在国有土地的权属范围进一步放宽政策,属于个体承包的地块,鼓励和倡导土地流转的方式,支持有实力的农户集约经营土地,调动民间自由资金投入生态建设,吸引大批民众和民间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将能有效提升我市生态建设的质量。

    5、扶持龙头企业开发生态产业

  我市规模不等的生态产业企业,都是经过多年来艰苦奋斗才发展壮大的。这些民营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寻求生态产业开发的路子。从我市的生态建设成果分析,应当认定民众和民间资本投入生态建设是主体力量,也是建设榆林“绿色生态名市”、发展“生态经济”的中坚力量。

    生态产业开发是生态建设的基础,生态经济的根本出路在于生态产业的开发。而生态产业开发必须依托龙头企业的带动,才能有效地带动广大农户的参与。政府在充分论证认定的基础上,大力扶持一批生态产业开发的龙头企业,可以有效地促进“绿色生态名市”和“生态经济”建设,保障生态建设得以可持续发展。

    6、制定矿业企业参与生态建设的政策

    我市在几十年的生态治理历程中,涌现出一大批生态建设典型,许多典型都是克服了种种困难与坎坷,逐步发展起来的。近年来榆林也涌现出一大批开发矿藏资源的国有和私营企业,一些企业在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公共环境污染,并损害了代际公正是有目共睹的。但几乎没有任何一家国营或民营企业在生态建设公益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应以政策性的刚性约束,责成企业根据年度获利比例,提取生态益性生态建设工程任务。倡令所有:林这块土地上开发矿产资源获利业积极出资行动,响应市委、市“建设绿色生态名市”的号召,在保护与生态建设中承当应有的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

    7、持续坚持“三个百树”工程

    2003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全面开展“三个一百”绿色生态工程的号召,全体干部群众,展开“栽百株树、造世纪林”的绿化植树活动,人们誉为“利国利民造福榆林子孙后代的刨举”。坚持按照“三个一百”的预期目标,结合榆林南北两大地域的生态环境特色和土地条件,在厂矿、机关学校、大小城镇、铁道和公路干支沿钱、河堤沟道以及房前屋后,利用10年时间,在榆林境内可完成栽植各类以生态乔木林为主的绿化景观树种约9000万株。累计增加绿色生态林面积90万亩,这将对榆林的生态景观建设、绿化荒山、美化环境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8、建立地方法规保护生态建设成果

    国家投入生态建设的资金是有限的,大量的投资投劳必须依靠民众和民间资本,只要制定适合当地生态建设的政策,就可以调动和吸引广民众和大量的民间资金参与生态建设。在榆林脆弱的生态环境条件下,数十年艰苦努力所得到的生态建设成果来之不易,评估和保护生态建设成果,应当纳入地方立法,研究制定地方法规,保护全市生态建设成果,保护生态建设典型和所有生态建设企业、个体户的合法权益。用地方法规的程序与方式调动并保护民众和民间资本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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